深圳工商通:深圳工商注册专业信息平台  服务电话:0755-21098694
设为首页
添加到收藏夹 
深圳工商通
合作联系
关于我们
网站地图
深圳市金信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工商注册代理
深圳泰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匯林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广告位招租
广告位招租
深圳工商咨询
深圳公司注册
深圳工商咨询
 深圳工商助手
 
 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深圳工商咨询 >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外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深圳工商通   2008年11月18日
    问:按照国税发[199]60号文的规定,“对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有关部门取消其外商投资企业资格之前,可暂按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理解,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如果是外商投资(独资)企业注册资金不到位是否可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或注册资金到位比例达到多少可以享受? 60号文说到“其中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未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 25%的外商投资企业,不予享受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收优惠待遇”是否指合资企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资不到位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060号)的规定,对外国投资者投资不到位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有关部门取消其外商投资企业资格之前,可暂按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包括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商独资企业。
    国税发[1999]060号中提到的“其中外国投资者已投入的资本金未达到企业投资各方已到位资本金 25%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合资企业。